发展党员长远规划

2019-11-22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实际,提出以下党员发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的总方针、总部署、总要求,着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示范劳动全盘,以党建促进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增添党的新鲜血液,紧密结合实将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分子充实壮大党员队伍,为实现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推进作贡献。

二、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从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基层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注意及时改进和纠正

2、严格程序,严密手续,增强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工人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严格发展程序,严密考察手续,进一步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方法,切实把好“入口关”,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突出重点,改善结构,增强优化意识。要把有突出贡戴的业务骨干、办证窗口一线人员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长远规划,使计划数置与实际需要和可能相适应,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

4、加强培养力度,增强源头意识。要立足“早”字,从源头抓起,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建立培养联系人制度,跟踪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验,要继续坚持“党建带团”,进一步深化“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优秀青年入党的主要渠道。

三、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于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争取在XX年底,申请入党人数达到在职总人数的1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达到3%以上;每年都要稳步增长,XX年底申请入党人数达到15%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达到5%以上;XX年底申请入党人数达到2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达到6%以上;到XX年底申请入党人数达到3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达到8%以上;

二是加大发展力度,以在职人员为重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今后四年每年发展新党员30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要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85%以上,妇女要达到30%以上,到XX年,全校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的要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的要超过65%,妇女要达到25%以上,发展党员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基层支部都应发展新党员,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素质结构、性别结构和岗位结构得到全面改善

四、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

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党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商工程,各级竟组织要维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问题。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育人员、致富能手爱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

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爱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规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贵人、直接任人要进行批评教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反规定爱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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